档案查阅利用服务工作规范

2023-01-31来源:金水区档案馆[打印] [字体: ]0人浏览

第一章 总   则

       第一条 查档接待利用工作是档案馆对外服务的窗口,直接反映档案馆业务工作的水平和精神风貌,在档案馆工作中占有重要地位。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,特制定本规范。

       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查档接待咨询服务工作人员、调档人员和其他与档案利用服务有关的工作人员。

       第三条 本规范以优质服务、优良作风、优美环境为主要内容;以广大利用者满意为目标;把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的职业道德水准落实到爱岗敬业、勇于奉献、努力建设文明窗口上来。

第二章 优质服务

       第四条 接待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,具有爱岗敬业、诚实守信、办事公道,为利用者排忧解难,千方百计为利用者服务的思想。

       第五条 严格执行查阅档案的有关规定,认真审查证件,办理手续,指导利用者使用开放档案检索工具。熟悉馆藏,耐心、细致地做好咨询工作,不得出现生、冷、硬、顶的语言。熟练运用计算机等各种档案检索工具。认真负责地检查调出、入库的档案资料,审核利用者抄写或复制的档案文件,确保档案的安全与保密。

       第六条 按照查档手续要求,提高工作效率,查阅单份文件或调查取证等简单易查的档案材料,应即查即取当时解决。

       第七条 提倡利用档案的社会效益,提供免费服务和开放查阅。

第三章 优良作风

       第八条 虚心听取利用者的批评和建议。做到对馆内、馆外、熟人、生人同样对待。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查档或拖延查档

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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